精神检测科学,数据公正
服务内容化妆品检测、化妆品功效评价
服务范围全国
资质CMA/CNAS
检测费用面议
化妆品功效评价方法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常见的评价方法为体外试验和人体试验两类,体外试验包括理化分析法、生物化学方法、细胞生物学方法、分子生物学方法等。
化妆品安全性评价方法中的毒理学检测按照不同的毒理学终点划分,包括急性毒性、皮肤性/腐蚀性、急性眼性/腐蚀性、致敏性、光毒性、致突变性/遗传毒性、慢性毒性、发育和生殖毒性、致癌性等试验。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保护动物福利的需求,目前研究者已开发出多种有效的替代试验方法,例如大鼠透皮电阻试验(TER)、牛角膜浑浊和渗透性试验(BCOP)、人工皮肤模型、模型、局部淋巴结试验(LLNA)、直接多肽反应(DPRA)、3T3皮肤光毒性等,用于预测化妆品原料及配方的安全性。但对于一些的化妆品原料,如动植物性提取物、纳米材料等,因其特的理化性质,毒理学资料仍不完善,安全性评估方法、手段仍需进一步完善。因此,目前仍需要针对原料的特性开发适合不同原料的安全性评价方法。
化妆品安全性评价也需要对其物质进行风险评估,这一点可以参考《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风险物质评估的程序主要为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评估、风险特征描述等步骤。也是主要对风险物质的来源、理化特性、生物学特性、含星、风险物质限星水平的踪述。毒性学性能当然也要参考《化妆品卫生规范》及GB 7916-1987《化妆品卫生标准)中的规定。所以,化妆品安全性评价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是委托第三方机构来进行评估检验。
化妆品安全性评价报告一直都是化妆品备案、化妆品注册的*资料。根据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的规定,企业可以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来对化妆品安全进行评估。评估的意义就是对化妆品不良反应进行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价,查看是否达到相关标准的安全性要求,而不良反应就是指化妆品引起的皮肤或附属的病变,依据人体局部或全身性的损害。化妆品安全性评价属于强制性行为,这是本次《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中重点强调的部分。
为**消费者使用安全,化妆品投放市场前需要具有相应能力的安全风险评估人员对其进行安全性评价。化妆品的安全性评价是基于化妆品中所有原料和风险物质(风险物质可能由化妆品原料、包装材料及化妆品生产、运输和存储等过程中产生或带入),利用现有的科学数据和相关信息对化妆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的已知或潜在的不良影响进行科学评价,有效反映化妆品的潜在风险。
坚守“诚信、恭谦、创新、敬业”的企业理念,以“质量、服务”为发展支点,通过务实的激励政策和不断的创新与变革来充分拓展公司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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